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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9998888发布时间:2025-10-01 15:44:01 点击量:
毕业是终点,更是起点。这份指南将帮你梳理就业手续关键问题,助你顺利开启职业生涯。
从教育部门来说,只有当年毕业生是应届生,属于哪年应届生要以教务部门在学籍系统里登记的毕业年份为准。毕业两年内毕业生能否以应届生身份求职,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从学校就业部门来说,毕业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均可申请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就业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制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由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完善表内信息,需由毕业生所在院系、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
注:①严格按照模板填写;②所有空格必须填写,若某项无相关内容需填“无”;③就业推荐表每位同学仅有一份。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北京市教委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每位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因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对三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对毕业生来说,是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对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同意盖章后,意味着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对高校来说,承诺办理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
就业协议书是办理毕业生户口档案转递手续的重要依据。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协议书上的信息,单位名称、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及地址等内容必须完整、规范填写,以保证顺利办理毕业生就业有关手续。
携带纸质版换领就业协议书的凭证材料(以下三项择其一即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换领。
②加盖公章的单位用人证明或单位出具的offer(需在空白处写上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③事业单位、公务员录取公示名单(需在空白处写上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报考事业单位或者单位资格审查过程中需要三方协议的,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借用三方协议,借用时请携带《借就业协议申请》(在北语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模板)。
①归还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空白借出空白归还,协议上不能写任何信息,不允许复印或拍照上传社交媒体。
②自行保管(遗失不补)。后续签约可直接使用,签约完成后需交还第一联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并补充凭证材料(参考上一条)。
注:若没有凭证材料且后续无法回校换领三方协议,可以以借用的形式领取,签约完成后需交还第一联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综合楼B1126),并补充凭证材料。
若委托他人代领三方协议或办理其他就业手续,需提供带有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可在北京语言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
为维护各方信誉和利益,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违约,毕业生签约前应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情况,慎重考虑后方可签约。毕业生签约后因特殊原因确需申请调整就业去向的,应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每位同学只有一份,学校虽然不支持学生违约,但考虑到学生实际情况,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违约机会,并按以下步骤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②毕业生违约审批表一式两份(北京语言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填写);
③与原单位签署的三方协议(三联需全部归还,若第一联已交回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则需提交单位留存联、个人留存联);
2.中心将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将会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毕业生可领取新的就业材料,与新单位办理签约手续。
3.以下情况不允许调整就业去向:原单位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军队;地方选调生项目;其他就业政策、法规规定的不能调整去向的就业项目。
4.特别提醒:若与原单位的违约手续未办理完毕则无法领取新的就业材料与新单位签约,请毕业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
基本信息核对及就业信息填报是毕业时学生办理档案和户口迁出等手续的必要流程,请毕业生宝贝鱼们认真填报。下面是操作步骤,请注意查收
登录北京语言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点击页面右上角“学生”按钮,使用数字北语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学号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含 X 的需大写),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重置密码。
点击左侧工具栏【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核对】核对个人基本信息,生源地信息需要精确到区/县一级。信息有误请及时更改,无法修改请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本科生的生源地:指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如户籍在山东淄博市,但在山东省济南市上学,生源地为山东省淄博市)。但北京地区艺术类中专学校招收的非北京户籍学生考入大学的,其生源地仍为考入上述中专学校前户籍所在地,而非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研究生的生源地: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未间断学业,由本科起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按照本科生生源地确定原则而定;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如毕业时明确不回原工作所在地工作的,则生源地确认为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
生源地需明确至区县一级(省/自治区-市/地区-县/区,均需要填写),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直辖市精确到区即可,如北京市海淀区。
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点击左侧工具栏【毕业去向】,在线填报毕业去向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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